索引号 0736342/2017-00041 成文日期 2017-05-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中共西湖管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西湖管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西湖管理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05 信息来源: 中共西湖管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字体:[ ]

    各乡镇、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西湖管理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西湖管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5月5日 

    2017年西湖管理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预防腐败工作的意见》(常办发〔2016〕16号)文件精神,及时发现和有效遏制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中的腐败问题,现就开展我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专项整治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专项整治活动目标

    加强有关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落实的监督检查,清理行业管理制度,规范行政审批和监管执法,整顿公共资源交易秩序,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项目行为,重点查找和整治围标串标、买挂资质、违规分包转包等违纪违法行为和增资增项、资金拨付、融资对接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工程建设安全、资金使用安全和干部廉洁安全。

    二、专项整治重点

    整治范围为2016年1月1日后立项,总投资额200万元以上,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政府融资或担保资金投资的项目。着重检查以下内容:

    1、立项审批情况。(1)是否按照要求纳入政府计划,实行预算管理;(2)是否严格履行国家有关的审批、核准、备案程序;(3)是否严格履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程序,是否存在可行性研究批复地点与初设批复地点不一致的问题;(4)是否严格履行工程规划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和土地使用审批等手续。

    2、项目管理和招投标情况。(1)是否遵循核准的招投标方式,是否全程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标;(2)是否存在规避招标、未按规定招标或招投标活动不规范的问题,是否存在设计、勘探、监理等未招标的问题;(3)与工程有关的货物、物资是否严格依法进行政府采购;(4)是否存在招标结果与签订的合同不一致,或签订的合同不规范、不履行的问题;(5)是否存在高资质建筑公司承建后转包给低资质或不符合资质标准的建筑公司甚至无资质工程队施工的问题。

    3、建设实施情况。(1)项目是否及时开工并抓紧建设实施,形成实物工作量,投资完成情况是否符合进度要求;(2)是否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批复,开展建设实施工作;(3)是否严格执行土地、环保、节能、规划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是否存在建设地点、建设方案、图纸与批复不符的问题,是否存在超批复征用建设用地的问题;(4)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建设内容、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的问题;(5)是否存在虚报投资完成额的问题;(6)项目单位及施工单位是否严格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和安全生产检查。

    4、资金和财务管理情况。(1)是否对投资资金实行专帐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2)财务管理、资金拨付和账户管理等内控制度是否健全;(3)是否严格执行投资预算,是否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设计变更、验工计价、项目结算、竣工决算等程序,是否存在投资超概算或投资规模失控的现象;(4)是否存在将新增政府投资用于偿还以往债务和拖欠款的情况,是否存在滞留、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5、竣工验收情况。(1)项目是否按期竣工,是否按规定履行竣工验收程序;(2)项目质量是否合格,能否按期投产使用;(3)是否存在长期不进行验收或验收走形式以及未验收先使用、工程竣工长期闲置或不能使用等问题。

    6、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履责情况。(1)是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责任制,是否将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的责任分解落实到人;(2)重大项目是否实行党委(党组)集体领导制度;(3)是否对政府投资项目依法审批和加强监管,是否对项目资金筹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以跟踪问效,是否进行专项审计;(4)是否建立和畅通接受社会监督的投诉举报渠道,是否存在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及时、不准确的问题;(5)是否存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发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但未实行问责追究的问题。

    三、组织分工和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由区纪委牵头组织和协调指导,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5月中旬)。5月15日前,区发改局负责将整治范围项目清单及各项目责任单位名单报至区纪委。5月20日前,组织区纪委、财政、发改及各项目承担业主职责的责任单位召开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议。

    2、自清自查阶段(5月下旬)。各责任单位根据检查重点,全面自查自纠,深入查找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到位。5月30日前将项目实施情况、自清自查组织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报送至区纪委。

    3、全面排查阶段(6-7月中旬)。区纪委在各项目自清自查的基础上,从工程项目决策、规划许可、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实施质量安全管理、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等方面逐一排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

    4、整改总结阶段(7月下旬)。区纪委将项目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涉及违纪违法的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其他问题交办相关项目建设和监管部门限期整改。7月底前全面汇总检查和整改情况形成专项整治活动报告,报送至市纪委预防腐败室。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对政府投资项目的专项整治,是确保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需要,也是推进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预防腐败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密切协作、积极开展,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精心组织实施。专项整治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区纪委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建立“五个责任制”,即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督查责任制、整改责任制、问责责任制,实现工作“五到位”,即目标到位、措施到位、时限到位、整改到位、处理到位,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3、加强结果运用。要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解剖发现一批问题、收缴一批违规违纪违法资金、揭露一批案件线索、建立完善一批规章制度、教育挽救一批干部、整顿规范一批工程建设行业主体。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对主动查找、纠正问题的,可视情况从轻或减轻处理;对顶风违规、边清边犯的,要进行严厉问责;构成违纪违法的要严肃实行“一案双查、上追一级”,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建设和监管单位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同时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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